与一个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作为合同制工作人员上班,在与该单位签订的合同未到期也未解除就被划转到另一单位,另外一个单位没经过我的同意就发函给原先签订的合同的单位把我工资由后面这个单位发但是待遇却少了一千多,说我要服从组织安排怎么办
17天前首先,您需要了解您的工作关系和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员工在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有权继续享有原有福利待遇,并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其次,您应该向新单位提出异议并请求其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发放工资,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原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加班费等,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此外,您可以寻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帮助,或者委托律师进行协商或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请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等,以便日后维权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