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一单位上班有个工人在没上班之前在单位吃饭突发脑出血,请问我有责任吗,他是我招的工人,才工作半个月
回答数:632
您好,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告,并及时通知劳动者家属。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所以,您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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