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工作,突然接到电话通知,让我第二天离职。我要求公司开出要求我离职的文件。领导拒绝,并说不签离职表格,就不给我发剩余一个月的工资和报销的差旅费。
2024-12-13 07:13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员工在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您可以选择以下几种方式维权。 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首先尝试与单位进行友好协商,了解情况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向人力资源部门投诉。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您可以向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劳资关系管理部门反映问题,寻求帮助和支持。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的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您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来判断。希望您能够尽快找到解决方案,保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