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从七十岁干到八十岁,其间单位只发了每月工资八百元,其他五险一金什么没有,请问律师用人单位应该给这个环卫工什么补偿?
2025-04-28 01:1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应当不低于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如果劳动者在退休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 因此,对于已经六十岁的环卫工人来说,如果他因为身体原因无法继续从事他的工作,并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疗条件,那么单位应当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其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同时,由于他是长期从事该行业的工作,因此可能还享有其他的福利待遇,如养老保险等。 至于是否需要额外赔偿,这需要具体分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工龄长短; 个人能力及工作经验; 劳动合同的具体约定; 是否有其他员工可以替代等工作情况。 综上所述,为了得到更具体的解答和建议,建议您直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咨询。他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专业的意见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