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工作失误,公司安排员工待岗三个月,每天还是得在原来的工作岗位上班(工作时间和普通员工一样),然后每个月只发四百块钱生活费(还要扣除五险一金到手只有一百多),我们这里的最低工资标准是1720(有图片证明),请问这样的处理合法么?如果需要维权需要怎么解决?
2025-03-20 01:23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公司的做法存在一定的不合规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扣减劳动者工资,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报酬。 其次,关于员工的待遇问题,公司在没有与员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直接降低其薪酬和福利待遇的做法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建议您收集并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于后续维权时提供支持。 最后,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 与公司进行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和要求改善待遇的愿望。 如果情况无法得到解决,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如起诉至法院请求赔偿。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