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到1997年我在第一个公司上班,1997年到2o17年到现在的公司上班,2005年以后两个公司合并为一个公司,现在的公司关厂了,老板给我结算的工龄是1997早到2017年的,以前在第一公司的工龄都不算,这合理吗
2025-04-19 02:25关于您所提到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按照法律规定,工龄计算应当从劳动者实际开始工作之日起开始计算。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的工龄是从1988年开始计算的,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即使是在2005年后两个公司合并成一个公司,并且在2017年之后离开该新公司,也应当将之前的工龄纳入计算。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如果您在2005年后加入新的公司并签订合同,则应该从2005年开始计算工龄。 综上所述,您的工龄应当从1988年开始计算,包括之前在第一公司的工龄,而不仅仅是2005年后的工龄。建议您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相关部门进行咨询,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