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在一家台资企业工作,16年2月份企业停工停产,我一直在这家企业工作,期间没换过工作职务什么都没换过,但是该企业在10年注册了另一家跟原企业毫无关系的公司,之后的个税和工资都是第二家支付,他们一直没给我交过保险,也没签过合同。前12个平均工资4000元左右,现在我想委托律师诉讼维权,可以支付相应费用。
2024-06-26 19:12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在台资企业工作多年,但企业在2010年注册了另一家与原企业无关的公司,并且此后的个税和工资均由新公司支付,同时您未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这可能涉及劳动关系认定、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补缴等问题。 首先,您需要确定与哪家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如果能够证明您与新公司存在实际劳动关系,那么您有权要求新公司补缴社会保险,并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其次,如果新公司拒绝补缴社会保险或支付双倍工资,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补缴社会保险和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最后,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您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您可能需要提供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明、同事证言等证据来证明您的主张。 建议您委托专业律师代理诉讼,律师会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和建议,帮助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请注意收集和保留与劳动关系、工资支付等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在诉讼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