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劳动合同官司,去年6月份仲裁已经判了,本人对这个判决不服,起诉法院,在宁波余姚市。第一个合同跟第一个单位签的,第二个合同跟第二个单位签的,说我违反公司章程,利用外部人员解决公司内部问题,于12月17号开除我的。距合同期限还有四个月。
2024-06-26 18:21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已经经历了劳动仲裁,并不满意仲裁结果,随后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 首先,您需要证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否成立。如果公司以违反公司章程为由解除合同,您需要审查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以及您的行为是否真的违反了这些规定。同时,您需要证明公司在解除合同的过程中是否遵循了法定程序,比如是否提前通知、是否给予解释机会等。 其次,如果公司解除合同的理由不成立,您可能有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要求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支付赔偿金。 最后,考虑到您与两个单位签订了不同的合同,您需要明确指出哪个单位解除了您的合同,以及解除合同的具体时间和原因。这将有助于法院判断责任归属和赔偿金额。 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和策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准备好所有相关的文件和证据,以便在法庭上进行有力的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