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五月一号经人介绍到一建筑工地,从事瓦工工作,已干大约140个人工(因为不公布我干了多少天),来这工地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交工伤保险,年末了,找理由,刁难工人,我不想干了,请问我怎么维权,
2025-03-25 23:25尊敬的用户。 在您的情况下,首先,您有权要求与雇主签订书面合同,并缴纳必要的社会保险。此外,如果您的工作条件不符合劳动法的要求,例如缺乏适当的防护措施或工资待遇低于最低标准,您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另外,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不公平对待,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者仲裁程序解决争议。但请注意,这些途径都需要您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支持,以便成功提起诉讼。 最后,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