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我在2011年的时候在一家企业工作,毕业证和别的证件是押在人事部的,当年年底的时候离职了,他们没有给我证件,我当年去要了两次,但是当时负责人不在,要我等负责人在的时候来,我就想着以后再来,后来就把这件事给忘了,就这么七年过去了,我想问下,我要拿回我的证件应该怎么办呢?
2025-08-01 06:5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面临以下情况。 该企业在您的离职后未将您的相关材料归还给您。这种情况属于遗失物返还请求权范畴。 您已过法定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无法直接要求企业归还您的相关材料。 如果企业确实未能及时归还您的相关材料,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投诉,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对于遗失物返还请求权,如果对方存在过错(如故意不归还),您还可以提起侵权之诉。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比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问题,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处理此事,以确保最终结果能够得到公正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