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杭州某酒吧上班做到10月底我就不打算做了,然后酒吧管理层说需要在11月做满一万业绩才能算正常离职,支付正常工资及提成,11月做的业绩按20%的点算工资,然后我在11月份做了1万四千多的业绩折合工资2905元,正常应该12月22日发放11月的工资,但在12月22日没有正常发放,让我月底去拿,到了月底过去也没拿到,之后一管理层人员承诺我1月5号之后能发放,到了10号仍然没有发放,在1月14号,该管理人员让我去一趟公司说需要我签字,并再次承诺我两到三天工资能到账,现在1月19号了,我去询问却遭到了再次推托,说让我去找财务,我找到财务,财务却说我找他他也是找该管理人员,当我再次询问该管理人员何时能
20天前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劳动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如果雇主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建议您收集以下证据。 与酒吧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 工作记录、考勤表等证明工作时间的证据; 工资单或其他付款凭证; 与老板或管理者的沟通记录,包括口头协议、书面文件等。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证、身份证等。 通过上述证据,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仲裁委员会反映情况,请求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并解决问题。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