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师,公司说每月完成20首团购录音才可拿到底薪3500,且合同上写的是8小时每日,但实际要求做班,早10点到晚十点,每周休一天,违法吗?
2025-07-31 04:02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劳动法中的加班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在您提供的信息中,公司的要求似乎违反了上述规定,因为员工需要每天连续工作长达14个小时(从早10点到晚十点),并且一周只有一次休息日,这明显超出了正常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这种情况下,公司可能面临被认定为违法行为的风险。 建议您尽快与公司沟通,协商解决这一问题,并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如果无法通过对话解决,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同时,也可以尝试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时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