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厂本来在台州的,要搬无锡去,太远了,我不想去,有没有补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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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如果您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建议您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您可以考虑与公司协商解决,争取得到适当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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