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任生产主管:13年,现公司同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因赔偿没达成一致,我要求1年赔偿2个月,公司已停止我的工作一个月,现又要以生产调整为由放我的假,是否违法,可否立即申请仲裁?
2024-10-12 11:56首先,您需要了解您的劳动合同的具体条款和公司的生产调整政策。如果合同中规定了员工离职时的补偿标准,并且双方对此进行了充分沟通和同意,那么您的要求是合理的。 然而,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公司可能认为您的要求过高,尤其是考虑到公司在处理您的情况上采取了积极的态度,如暂停工作并安排休假。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有权根据其内部管理流程来决定如何处理您的情况。 如果您已经与公司就赔偿问题达成了协议,但未能达成一致,则建议您先尝试与公司进行进一步的谈判或寻求第三方调解。如果无法达成共识,您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如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来解决问题。 请注意,每个地区的法律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具体操作之前,请咨询当地的法律专家或法律顾问以获得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