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爸爸在18年1/4号,在常州劳务公司找到工作,工资也是从劳务公司发放,但是年后上班想从工厂这边发工资,工厂也同意说要我爸和中介协商好。但是去和劳务公司协商的时候,劳务公司说必须要从他们那边走账发工资6个月后才能自动解除并转正从工厂发工资,劳务公司说他们和工厂有合同也有这个条款(这个情况我爸并不知情,当时入职也没有说,入职就填写一张工厂入职书),发工资也没有说这个月的工资是多少(不透明),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咨询目的就是看看能否不从劳务公司走账发工资)如果走法律程序有该怎么样去走?
2025-06-03 07:19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的父亲可能遇到了一些复杂的问题。首先,关于工资发放方式的问题,建议您可以与雇主进行沟通,询问是否可以改变工资发放的方式,并且要求提供更明确的薪资结构和支付计划。 其次,关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解约条件和流程,如果您认为这些条件对您的权益造成了损害,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者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争议。 最后,关于法律程序方面,您需要确保自己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以便正确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不确定如何操作,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好的帮助。同时,也可以尝试通过调解或协商来解决问题,这可能会比采取法律途径更加容易和经济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