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我现在和我媳妇在一家工厂打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全厂好几十人也没有签的,干了三个月,和老板发生争吵,不想干了,目前手里只有干活的记工单,和每个月贴出来的工资表,有同事证明。现在想找律师帮助我这边要回工资。
2024-06-25 17:29根据您描述的情况,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您和工厂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即使没有书面合同,只要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您手中的记工单和工资表可以作为您劳动关系的证据,同事的证明也可以作为辅助证据。您可以先尝试与老板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未支付的工资。在仲裁过程中,您可以提供上述证据来证明您的劳动关系和应得的工资。 此外,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因此,您还可以要求工厂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 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聘请专业律师,以便获得更具体的法律指导和帮助。同时,注意收集和保存好所有可能的证据,以便在法律程序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