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半年,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发放一直拖延45到50天,所发放的工资也未按当时承诺的数额发放,本来承诺的无责任底薪,现在要拿出百分之三十的比例考核,没完成目标公司说要以公司的产品发放给员工抵扣工资,想咨询一下,这样做是否违反劳动法,我手里有工资条,公司当时给我承诺的薪资标准有部门经理签字,还有公司下发的以公司产品抵工资的文件,我应该通过怎样的渠道维护我自己的权益,谢谢
2024-08-26 01:44您的情况涉及劳动关系和合同争议。首先,您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方式和时间支付工资。其次,关于绩效考核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企业应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考核,并确保考核过程透明、程序合法。 在面对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途径来维护自己权益。 与公司管理层直接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和期望,争取双方协商解决。 尽快收集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条、书面承诺书等,作为维权依据。 如果情况未能得到妥善解决,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申请调解,必要时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请记住,在任何情况下,请务必保留所有相关证据,以便于日后申诉和维权使用。祝您早日解决问题,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