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993年工作,1999年工伤,2005年劳鉴8级,2012年公司破产,2014年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伤残,医疗,就业补助金安1996年赔偿的。合理吗
2025-06-18 08:38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中的权益保护。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因工受伤并经鉴定为伤残等级后,有权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如果您认为自己符合工伤标准,并且公司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并要求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其次,关于您提到的医疗费用,如果公司已经支付了部分或全部的医疗费用,则应当由公司承担。如果公司没有支付或者支付的部分不足以覆盖所有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则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包括支付剩余的医疗费用。 最后,关于您的就业补助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企业破产导致员工失业时,政府可能会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是,具体的补偿金额需要依据当地的政策来确定。 综上所述,建议您先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再与公司协商处理此事。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