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新年快乐!我想请问我在家具店一个家具店帮一个老板20年有余,现在提前告诉老板辞职,可是我的职务金和全月工资都没有给我,如果我寻求劳动仲裁的帮助,这么多年上班可以得到一些什么补偿!
2025-05-18 03:05尊敬的客户, 首先,恭喜您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成功。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员工在离职时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您在家具店工作了20年,并且已经完成了所有法定的工作期限,那么您可以要求雇主支付相当于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 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包括正式录用后的前三个月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在合同期间因工伤致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请您提供更多的信息,以便我们能够为您提供更准确的建议。同时,请注意保护好自己的权益,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 [你的名字] [你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