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厂上班,托久工资小半年。没有劳务合同,劳动局会管吗
2024-10-12 12:56在您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您的权益可能受到保障的范围有所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您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即双方已经建立了实质性的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那么劳动部门有权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如果您的工作时间超过了法定最低工作周数(通常为每月40小时)且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并可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同时,建议您保留好所有与工作相关的记录和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条、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以便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权利得到充分保护。 最后,请注意,具体情况可能会因地区政策而异,因此具体操作前应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