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未注明工作地点,空白的,有服从公司安排条款,公司安排到江苏无锡市工作,至今两年半,11月21日通知12月一日到上海上班,合理吗?劳动法是不是规定必须有工作地点?

2025-03-09 15:16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就业地点。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具体说明工作地点,则通常情况下视为劳动者的工作地点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在您提供的案例中,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工作地点,且存在“服从公司安排”的条款。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有权要求员工前往指定地点工作。然而,如果您认为公司的安排不合理或不合法,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注意,具体的法律适用和解决方案可能因地区而异,请务必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准确的建议。

2025-03-09 15:16:05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4722今日律师解答 51505

相关推荐
您好,我妈妈在一家火锅店上班一年多,欠了一万多工资,现在老板躲着不见人,火锅店在工商局没有登记没有营业执照,劳动仲裁申请不下来~该怎么办呢?跪谢! 1回答
老板的店被老妈乐公司收购了,欠薪3个月没给,现在店面法人也不是老板,是他一个朋友!怎么才可以要工资出来,反正现在老板就是各种不要脸,不承认和他有关系! 1回答
我在天津一家上市公司做基层职员,目前是处于即将产假结束返岗上班,社保缴费已经交到了12月。关于生育津贴报销问题,公司方告知需返岗上班3个月以上才会申报批下来,中间因个人问题离职的话公司就不会予以发放了。 1回答
我工作21,5天,国庆中秋休息8天,每天工作10小时,本月工资多少, 1回答
我父亲是村里村支书,在镇里办事的时候突发脑出血,咨询律师镇政府是否承担责任 1回答
你好。我们在工地做事的。几个人是我叫来的其中有一个把眼睛搞伤了。当天问他有没有事他说没事。过了一个星期左右是发炎了还是什么。需要几万块的手术费。我们老板只出两千块给他。就问他当时怎么不告诉他?所以他不出,然后受伤的他却把责任全部推到我头上。说是我叫他来的。要我出所以医药费。这可能吗? 1回答
你好,我想问下我上班的地方过来时候说没有压力,没有竞争,没有任务的,现在一切都变化了,而且管理也太过于严格了导致上班的人越来越少了,我也不太想上班了,可她们不发工资不退押金的,我押金有5000块钱,工资也有3000多!我该怎么办! 1回答
除上班资,加班工资,法定假日有无工资, 1回答
这个劳动解除合同备案表我签的时候没盖章,盖完章就不是我的字了,解除原因和个人意见都不是我写的内容了,我可以追究他吗? 1回答
工作未满2个月,辞职了,公司推迟三个月还不发工资,而且还要求我补交社保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