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KTV做收银员4月4号我上白班晚上被调外场帮忙客人自带酒进入公司有规定不允许员工都有义务拦阻!那天我拦阻了!然后被客人推倒!起不来就送去医院了!到了医院医生要求住院各项费用5000元!昨天出院今天去派出所解决推我的人除了承担这五千的治疗费还有两千后续治疗费其他什么都没有!找公司公司说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要求我归还当时住院公司出的3000块请问这个合理么
5天前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劳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法律规定。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在试用期内您因身体不适而无法正常工作,您可以向公司提出病假申请,并且享有相应的医疗待遇。 其次,关于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当雇员因为职务行为遭受损害时,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您的案例中,虽然您没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职务行为,但考虑到您是在执行公司的工作任务(即为客人提供服务),并且在工作中受伤,因此公司应该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至于您提到的“3000元”,如果您认为这是您作为员工应得的报酬,那么它与您所受的伤害无关。然而,如果这是公司支付给您的医疗费用的一部分,则需要进一步调查以确定这些费用是否属于工伤保险范围内的报销范围,以及公司是否有能力支付这部分费用。 最后,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录音、视频等,以便在必要时为自己辩护。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