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合肥一国企于2014年11月入职,于今年10月份申请离职,2015年的年终奖公司一直拖欠没有发放,了解到会于今年年底发放,请问我有权争取2014年的年终奖发放吗
2025-02-24 20:31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3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您的单位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您可以依法要求单位支付您2014年的年终奖。同时,您也可以要求单位补发未支付的工资。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有其他相关的问题,欢迎您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