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长山石灰厂上班15小时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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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因此,如果企业安排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以外加班,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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