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卫生院从事驾驶工作己十三年了,现领导单方面降低工资待遇。请问如果自动离职是否可以要求单位经济补偿。
2025-10-22 12:12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因此,你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时,可主张经济补偿金。如对经济补偿标准有异议,建议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