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广告公司应聘三个老板,在工作中受了九级工伤,两个老板说不是广告公司人,不承担赔偿,广告公司要负责任赔偿吗?
2024-08-28 08:37在您工作过程中受伤并构成九级伤残的情况,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如果该广告公司是您的雇主,那么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员工因工受伤的,其所在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来说,员工受到工伤伤害后,首先由用人单位负责申报工伤保险,然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项目。同时,企业应当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康复治疗,包括但不限于职业病防治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以及医院出具的职业病诊断报告等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广告公司的说法“不是广告公司的人”,这可能涉及到劳动合同中的用工形式和劳动者身份认定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及时与劳动保障部门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沟通,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维护。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