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十一月去华为的,实习期半年。因为个人原因申请离职,书面离职申请已经提交一周了,还不批准离职。经过好几次和人事沟通最后在我威胁找劳动仲裁时候同意离职,但是需要交接三周,而且必须等交接的人通过答辩我才可以离职。我是学java,交接的人不会java。请问他们这个是合法的吗?我最快离职的办法有哪些。我可以直接走人吗?谢谢。
2024-08-28 10:03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公司不同意您的离职要求,并且您坚持要离职,那么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提前一个月(即两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请求。 如果公司不接受您的辞职请求,您可以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或调解,争取达成一致意见。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您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的帮助,如工会组织、人力资源部门或者法律援助机构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任何争议时,建议您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证据,以便将来可能需要使用。同时,如果您决定离开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必要的工作交接和确认,避免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