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无法提供岗位,无固定期限合同
2025-01-21 04:55尊敬的用户, 感谢您的提问。在处理与工作关系相关的事务时,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在中国劳动法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的终止日期,除非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因此,如果您认为单位未能按照法律规定提供工作岗位,并导致您无法正常履行合同义务,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收集好相关证据,如工作记录、同事证明等,以便于在诉讼过程中使用。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