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们好,我在一家工厂担任车间生产管理这块,已经工作有三年了,因今年工厂生意不景气,订单少。老板就让我出去销售,但是我当初在签订劳动合同是并不包括的,但出于良心上的不好意思,每天不能白拿老板的工资就出去了,可是老板又嫌我跑下来的业务量太小了责怪我,于是和老板争执了几句,老板马上说让我滚蛋,但是我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想咨询一下按照劳动法工厂该怎么补贴我,工厂是11月18日辞退我的,老板已经说补贴我三个月的工资了,还说11月份的做几天算几天,社保要我另外除了自己应交的那部分还要承担工厂那部分的40%,这样合理吗?另外工厂是否还要补贴我其他的费用,谢谢!请帮忙告知。
2024-07-09 14:20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劳动合同中关于岗位和工作内容的约定。如果合同中明确了您的岗位为车间生产管理,而没有包括销售职责,那么老板要求您从事销售工作可能违反了合同约定。 关于辞退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经济补偿的标准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的标准通常是按照您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计算。如果老板违法解除合同,您有权要求按照这个标准获得赔偿。 至于老板提出的补偿方案,即支付三个月工资,这可能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如果老板是违法解除合同,您有权要求按照法律规定的赔偿金标准获得补偿。 关于社保问题,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和员工都有义务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老板要求您承担超出您应缴部分的社保费用,这是不合理的。 此外,如果老板在解除合同时没有提前通知您,您还可以要求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建议您与老板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处理过程中,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辞退通知等,以便在仲裁或诉讼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