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员工,提出离职4天后因个人原因需要离开公司,工作都已经交接完毕,但是公司说我未交接完毕并且克扣我8月以及9月份薪水,是否合法?望回复18260422820
15天前尊敬的客户, 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如果您已经完成了工作的交接,并且在离职前与雇主进行了明确的沟通和确认,那么您有权要求雇主按照合同或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剩余的工资。 然而,在您的情况中,您提到自己被指控未完成工作交接并被克扣了工资。这种情况可能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因为提前离职是违法的行为,而未完成工作交接则可能导致雇主对您的工作成果产生疑问,从而影响到您的工资待遇。 因此,建议您尽快联系您的雇主,就上述问题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的法律法规为准。祝您生活愉快! 联系方式。*******2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