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搬迁,留了地方让我们继续生产,但工资得不到保障,工资降低了,辞职不给补偿,劳动局不受理
2024-11-24 07:00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进行工作期间,其合法权益应当得到保障。如果您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您可以与公司协商解决,要求公司支付合理的补偿金。 如果您对公司的处理方式不满,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调解。 在一些情况下,如果您的情况比较严重,也可以考虑提起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在维权过程中,应当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邮件等,以便于证明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