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民航子公司一名员工15年1月入职,18年4月21日离职,4月9日递交离职申请。第一、在我离职后公司对2017年绩效补发,我没有,给我的理由是你已经离职!第二、4月份的绩效全扣了说我没有满勤,相对应的车贴也扣了一半理由也是没有满勤!还有从4月21日离职后至2018年7月1日工资都没有发放给我
24天前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争议或劳动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享有获得报酬的权利,并且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得到相应的劳动报酬。如果您认为公司的做法不合法或者不合理,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尝试直接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高层管理人员沟通,表达自己的诉求和希望解决问题的愿望。 提起劳动仲裁。如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起劳动仲裁申请。通过仲裁程序解决争议,可以获得公正的裁决结果。 向法院起诉。如果劳动仲裁未果,还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可以通过证据证明自己受到的损害,并要求赔偿。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请务必保留好所有相关文件和记录,以便在需要时提供充分的支持材料。同时,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反应,以免影响事态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