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是签的半年合同到十二月底到期,打算干到一月十五号左右,然后老板说要么到过完春节回去要么就提前回去,意思是快到年底辞职他不好找人接班。然后就打算提前回去。具体时间也不给你说。就说个啥时候找来人了你们走。找不来了就在这待着。如果提前了就会说合同没到期改扣你工资。 我该怎么办。这算恶意克扣工资吗
2025-03-21 06:33首先,根据您的描述,您与雇主签订了一份为期6个月的工作合同,并计划在十二月底结束工作。然而,雇主表示希望您能够留在公司直到春节过后或在特定日期之前离开。这种要求可能属于“强迫劳动”,即通过威胁或限制员工的自由选择而使他们不得不接受不公平的工作条件。 如果您决定提前离开公司,雇主可能会以合同未到期为由拒绝支付额外的薪酬或其他补偿。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收集证据。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通信记录,包括电子邮件、短信、聊天记录等,这些可以作为证明雇主违法解雇你的证据。 寻求帮助。联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律师,向他们报告雇主的行为,了解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考虑法律途径。根据当地法律规定,您有权获得赔偿金和其他补偿,如经济补偿金、加班费等。此外,您还可以寻求仲裁或诉讼解决此问题。 请记住,在处理此类情况时,请确保遵守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尽可能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同时,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冲动行为导致事态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