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块钱没给,经过劳动局老板给打了欠条,
2025-03-06 05:40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时,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和享受权利。如果双方就工资报酬等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者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认为自己权益受到了侵害,建议您及时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投诉或举报,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同时,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最后,希望您能够积极面对问题,理性解决问题,争取早日实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