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通过别人介绍认识一个老板,老板让我给他找几个人去工地打工,我也去了,结果活干完了,老板跑了,包括我自己都没有拿上工资,现在工人线我要工资,我该支付吗
2025-12-29 20:22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参与了他人组织的劳动活动,并且在工作结束后没有得到应有的报酬,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劳动报酬。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证明自己是被雇佣者,并且雇主已经承诺支付报酬。 此外,由于您已经参与到这个活动中,因此您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建议您与雇主沟通,了解情况并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同时,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以获得进一步的帮助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