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本单位工作了十七年了,没有社保,没有签合同,工资也是现金支付,没有工资条,什么都没有,现在我不想做了,请问我能怎么维权,能要求双倍工资吗?能要求补交社保吗?我不知道怎么维权,希望给我一个专业维权解答,谢谢
28天前您在本单位工作了十七年,并且未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即“双倍工资”),并享有社会保险的权利。 关于是否可以要求补缴社保,这取决于当地的具体规定。一般来说,在中国,企业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如果企业不为你缴纳社保,你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补缴社保。 另外,如果您想离职,建议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公司,以避免因违反劳动法而被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您可以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方式,比如一次性赔偿或提供部分经济补偿。 最后,建议您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等,以便在维权过程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