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酒店餐厅做了一年多的收银了,想辞职老板不让辞职,辞职信也写了都没有用,最后被他说服继续做下去,但是我实在不想为他工作了,老板压我一个月的工资,我还没有再一次写辞职信,可以预支20天的工资直接走人,老板会不会告我,犯法吗
2025-10-12 03:55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劳动争议。在某些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协商。与雇主进行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和离职意愿,并尝试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书面通知。如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您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辞职,并保留好所有相关文件记录。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与公司之间的矛盾无法调解或解决,您可以选择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此过程中,您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未及时支付的工资以及相应的赔偿金等。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例如拖欠工资、不遵守劳动法规等,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 关于预支工资的问题,这通常被认为是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因为您没有履行完剩余的工作期限。然而,具体是否构成犯罪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建议在做出决定前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请记住,在处理任何涉及法律问题时,请务必谨慎行事,保护自己免受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