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今年9月12日在长春市净月区的明宇广场干电工活的时候被电从棚上电了下来,我当时摔的昏迷不醒,工地的人把我送到中日联宜医院,等我醒过来是第二天下午了,当时医生诊断我头部两处骨折,胸椎第十一节和第十二节压缩性骨折,等到胸椎手术以后工地就不管了,我自己又垫付了一万八千多的药费,现在我出院了,我来年还有个手术取钢钉,现在没有人管了。没有劳动合同,有工人。伤残八级。
2024-07-10 21:02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在工作期间受伤属于工伤。即使没有劳动合同,但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您依然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首先,您需要尽快进行工伤认定,这通常需要您提供与工作相关的证据,如工友的证言、工资支付记录等,以证明您与工地之间的劳动关系。 一旦工伤认定完成,您可以依法要求工地或其保险机构支付医疗费用、伤残津贴和必要的康复费用等。如果工地拒绝承担责任,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对于即将进行的取钢钉手术,您可以保留好相关的医疗单据和诊断证明,作为后续索赔的证据。同时,考虑到您的伤残等级,您可能有权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相应的就业补助等。 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律师,获取详细的法律指导和帮助,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