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我七个月前找了个工作 然后签了合同,如果我现在悄无声息的走了,不干了,会不会要我赔偿,或者公司告我违约了什么的啊
28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您在试用期内表现不佳或存在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您可能会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并可能因此被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者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此,如果双方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您可以选择将争议提交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 最后,建议您尽快与您的雇主沟通,了解具体的解雇条款和程序,并尽可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