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 我在玻璃厂上班的第一天受伤了 小腿处缝合12针 没有劳动合同 只是小工厂 本人一个月上不了班 现在对方付了医药费 还需要索赔什么
2024-11-26 17:40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您在工作期间受伤并被认定为工伤后,有权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关于您的具体赔偿请求,建议您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收集证据。保存好所有与工伤相关的医疗证明、诊断报告、住院记录等文件,以及相关费用的支付凭证。 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会保险机构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工伤鉴定和理赔。等待工伤认定结果,如果符合伤残等级,则可以申请工伤鉴定;然后按照规定提交申请和相关材料,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协商解决。在工伤赔付过程中,您可以尝试与雇主协商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后再签署协议。 请注意,具体的赔偿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希望您早日得到妥善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