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习3个月后才有正式工资,我在第三个月的时候就提前转正了,就是可以拿正式员工的工资了,在三月尾老板跟我们接工资的时候说正事员工的工资要扣留15天才发,所以先发了一半给我,这这个月里,我因为一些私人原因要辞职,但是老板说上个月的工资不能全部给我,她说必须要提前30天讲辞职,才能交接后续工作,在我辞职那天我就把所有交接工作已经填好了,可是那毕竟是我上个月的工资,不是这个月做的呀,我是这个月4月7日跟她讲的。
2024-10-23 00:47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您的行为导致公司损失(如离职时未完成交接),则您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关于您提到的工资发放问题,通常情况下,企业应在与员工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工资支付的时间和方式,并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如果您认为公司的做法不合法或不合理,建议您保留相关证据并依法维权,比如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同时,也建议您与公司协商解决争议,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