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厂干了十二年,五险才交了6年,这6年也是去年才补交的,只给补交这么多,还有加班时间长,加班费低于苏卅标准,最低工资也低于标准,夏季还没有高温费,我主动离职,厂里会赔偿我的工资钱吗??我是在张家港打工的。
12天前您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如果您的工作年限满十年,且在过去的六年中没有享受到相应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保和加班费等,那么您可以要求企业按照您的实际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此外,关于夏季高温费的问题,如果您在工作期间遭受过高温天气的影响,并因此造成了身体不适或疾病,您也可以要求企业支付相应的费用。至于是否可以得到赔偿,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建议您与企业协商解决,或者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寻求公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