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方面的问题 1.为了防止被认为是违法解除,故意仅以口头通知的方式要求员工离职,我让她出具书面的辞退通知单等文件,他们不同意。 问题:如果员工这么签协议就等于是主动离职了嘛? 2.公司同意赔偿N*1赔偿,但是我要求N*2即违法解除的二倍赔偿金。 问题:和上面的问题一样,也是公司不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所以员工担心公司会以不安排工作来进行威胁,甚至不让进公司门 3.因表现优异,被授予股权激励,2016年8月支付激励本金18.万多,需36个月3期解锁,公司答应授予1死,余下两期公司赎回。 问题:该股权激励里有合同解除赎回的条款,可否要求公司继续履行该协?
2024-08-05 21:33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处理此类情况时,建议采取以下步骤。 遵守法律规定 -口头通知。根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正式文件。如果采用口头形式,则应提供书面的通知单或其它证明材料,如电子邮件、短信等。 要求赔偿 -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依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定(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的罚款办法》)向单位主张赔偿,具体数额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计算。 解除协议中的违约责任 -关于股权激励中约定的“合同解除赎回”条款,是否属于合法有效,需要考虑具体的协议内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有明确的合同解除赎回条款,并且符合法定条件,可能需要按照该条款执行。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当地的具体法律环境及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