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同事在饭店工作,没有什么合同,但是他因为要连续请四天假,老板不给请。她直接走了。上个月工资还没发。还有两天发。这个月干了十三天,老板不给工资。行吗
13小时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有权获得合法的劳动报酬,并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如果您的同事已经连续请假四天,且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那么她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其剩余未休的假期工资以及相应的加班费。 此外,关于您提到的本月工资还未发放的问题,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原因和解决方案。如果公司认为有必要,可以协商解决或通过劳动仲裁等方式解决问题。 最后,如果您的同事已离开公司,您可以考虑收集相关的证据(如请假单、考勤记录等),并联系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寻求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