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死腹中赔偿标准你好,我是的预产期是4月21号,从预产期到后多次去医院要求住院,被医院拒绝,说一切都好,不需要,在4月30号,早上3点多有少量的出血去,五点进入医院,做胎心都正常,八点给办的入院,就安置了病房就一直没人过问,大夫护士都没有来过病房,一直没有在做任何的护理,就说疼厉害了来找他们,到了一点多我就疼的厉害了,找医生做了一个内检,说是溶指,说还早呢,回去等着吧,的晚上能生,之后就还是没有医护人员来护理过,到了下班交接时医生来做胎心监护是说孩子没胎心了,有赶紧做了比超,说孩子死亡,我们要求转院,在五月一号晚上八点多顺产生下一个7斤八两多的男孩,,现在孕妇情绪波动很大,请问我该怎么样维权,
2024-09-29 21:34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胎儿死亡是一种医疗事故,这可能涉及到医疗过错和责任的问题。如果您认为您的孕期遭遇了不公正对待,并且出现了严重的健康问题,您可以考虑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赔偿方面,具体的标准可能会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以及医院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如果医院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理您的健康问题,那么您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这些损失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此外,您还可以寻求法律帮助,由专业的律师协助您进行起诉或协商解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律师会详细分析案情,提供针对性的法律意见,并尽力争取最有利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