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是这样的:1996年入职,当时单位是(事业单位性质),统一采取同工同酬,就有编制的和无编制的待遇一样。结果2009年私人出资购买,股份制,国有占20%,私企占80%,但是所有无编制人员调入公司进行统一管理,2013年单位正式搬迁,私企正式运营,从通勤车司机调整到保卫部看门房的干事,工资从3100降到2100。现在本人不愿意去调整过后的岗位工作,可是年龄大了,辞职以后,又怕找不到别的工作,因为已经50了。本人现在50岁,属于无编制人员性质。如果不同意调岗,对方有没有权利辞退,如果当事人不同意调整岗位,雇佣单位有没有权利对当事人的工资进行停薪?最后单位能不能以不服从单位调动,开除你?
2025-04-29 17:03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的描述,您是一名无编制的员工,在1996年入职时,单位采用的是同工同酬政策,因此与有编制的员工享有同样的福利待遇。然而,2009年该单位转变为股份制企业,并且国有企业占股20%而私营企业占80%。这种情况下,无编制员工被调入公司并接受统一管理。 在2013年单位正式搬迁后,您的工作岗位由通勤车司机调整为保卫部的看门房干事。虽然工资从3100元降到了2100元,但考虑到您的年龄和工作经验,这可能是一个合理的经济补偿。不过,如果您不希望继续从事当前的工作,您可以提出辞职要求。 关于是否同意调岗的问题,如果单位坚持要您去新的岗位,那么您有权拒绝。同时,单位没有权利直接解雇您,除非符合法定的理由或程序。例如,如果是因为您的行为导致单位损失,或者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如果单位决定辞退您,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您,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至于工资停薪的问题,如果单位确实认为您的表现不佳或者不符合新的岗位要求,可以考虑降低您的工资或者暂停发放部分工资。但这需要得到合法的证据支持,比如您的工作业绩考核不合格等。 总之,作为无编制的员工,您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工作环境和职位,同时也应该尊重公司的决定和规定。如果遇到困难,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