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补偿金还是赔偿金。你好老师!我在单位到现在干了八年零七个月了,现在单位减员(我在单位是司机,现取消司机岗位),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是按补偿金还是按赔偿金呢。谢谢
2025-10-05 05:17在您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经济补偿”的原则进行。所谓“经济补偿”是指用人单位由于自身原因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 具体到您的情况,如果是因为企业调整工作安排而解雇员工,通常会被认为是企业出于经营考虑作出的决定,因此可以被认定为“非过错性辞退”,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能会被要求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给员工。具体的补偿金额会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和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来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等原因被解除劳动合同,这些情况下的处理方式可能与一般的经济补偿不同,此时可能会被视为“无过失性辞退”,这种情况下,企业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最后,对于任何关于劳动权益的问题,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