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上午8时我从家去田二河镇中心初中,1找会计关于学校账务,2向领导请住血防病假,后大约9点,离开。在返回学校途中,不慎摔倒,(我自己骑电动车),造成右肱骨骨折。请问算不算工伤?怎样申请理赔?
17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构成工伤。 首先,您需要立即就医并进行工伤认定。您可以联系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社保局进行工伤认定。同时,您也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伤残补助金等。 在申请过程中,您可以收集以下证据材料。 事故发生经过的书面证明; 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和治疗记录; 工作单位提供的事故经过报告。 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等。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寻求法律援助,由专业的律师协助您进行维权。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更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