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国企工作九年半,去年因为公司组织架构调整,采购这块下放在分公司酒店这边我应聘下来,分公司这边没跟我签合同,我在酒店采购部这边工作一年半,现酒店让我们采购人员全体调岗,让我们重新竞聘,我们竞聘了没给上,叫我们重新选择别的岗位我们选择了说没位子,就开始跟我口头协商解除合同跟赔偿,在双方协商中金额无法达成一致,酒店这边就一直让我们在原先的采购部坐着也给我发工资补贴之类,一直这样四个月,有时会叫我帮忙其它部门临时工作,我是否可以不接受,我找劳动部门想提起仲裁但不接受我的提案,我想咨询下我下步要怎么做才能保全我的利益
2025-03-09 19:06您目前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劳动关系和经济补偿的问题。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您的劳动合同没有到期,而公司决定解雇您或要求您离开工作岗位,您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此外,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约定,您还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与公司进行沟通。尝试与公司进行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并询问关于您的权益和福利的具体情况。 提交书面申诉。如果您对公司的处理方式不满意,可以提交书面申诉到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监察大队,由他们进行调查并做出裁决。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比如聘请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提醒您注意保存好所有的书面证据,包括与公司的往来邮件、会议记录、员工手册等,这些都有助于证明您的权利和义务。 请记住,保护自己的权益是非常重要的,希望您能够尽快找到解决办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