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生育津贴只发百分之八十合法吗
2025-09-27 04:29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因此,在女性劳动者怀孕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为其提供相应的休假待遇,包括产假和生育津贴。 关于生育津贴的具体发放比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这表明,女职工的产假期限至少为90天,且在此期间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然而,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如果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那么该单位可能面临一定的法律责任。此外,即使单位已经按规定支付了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未能足额支付生育津贴,也可能导致女职工权益受损。 总之,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应该得到全额保障,以确保女职工能够享受到应有的权利。如果遇到单位未按法律规定支付生育津贴的情况,建议及时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工会组织反映情况,寻求帮助解决。